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《关于开展2021年度台湾学生、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教助中心﹝2021﹞53号)文件和学校相关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,经学生本人申请、二级学院初审、学工部复核、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,拟推荐6名学生获得2021年度台湾学生、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。现进行全校公示,具体获奖名单可在学校新学工系统内查询。(网址:http://student.shupl.edu.cn/)
公示时间:11月16日——11月22日
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可通过邮件、书信等途径向学生资助奖励中心据实反映。
联系人:傅瑾;地点:主教108b;电话:39225523;
资助邮箱:
学生工作部
2021年11月16日